未解决
甲方直接分包与甲方指定分包?
本工程为政府住宅工程,两个标段,甲方将外墙防水+室内防水 分包给了 某施工单位。 在质监站的检查中,质监站明确提出,这是违法的,并给于甲方项目主任黄牌警告。 甲直分包和甲指分包在工程上属于常见现象,甲直分包比较好理解,那么甲指分包的分项工程, 在涉及利益方面,可能总包并未于分包签订合同,这种情况就属违法。 但如果,甲方在施工前,在招标文件及总包合同中,明确将此类“甲指分包”明确由甲方直接分包,应该不属于违法? 另外,如果,总包虽不情愿,但已与分包签订了合同,虽然是甲指,但不应属于违法,产生了合同关系的。 以上两点,大家觉得是否正确?
- 提问者:轻舞月光 2014-03-30 21:18